相关问答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对于劳动仲裁案件,劳动者只有在进入诉讼阶段后才能向人民法院申请诉讼财产保全。在劳动仲裁阶段,劳动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
1、劳动者申请财产保全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劳动者申请。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三条的规定,诉前财产保全的适用条件是:1、...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所谓财产保全是指为了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免受损失而采取的诉讼上的保护性措施。如在离婚案件中,夫妻一方往往恃强凌弱,将夫妻共同财产私自隐藏、处分、转移,从而往往导致对方在法院判决后分割共同财产时已使判决变为一纸空文,没有实际意义。在离婚案件中,如果当事人遇此情形,在法律上并非束手无策,而是可以采取财产保全这一保护性措施。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财产保全可以分为诉前财产保全和诉讼财产保全。诉前财产保全,是指在起诉前,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面临紧急情况,需要采取保护性的临时措施,使其合法权免受难以弥补的损害,人民法院批准利害关系人的申请,采取财产保全措施。根据《民事诉讼法》第93条的规定:“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财产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可以在起诉前向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促使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十五日内不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财产保全。”由此可以看出,申请诉前财产保全,主要是指在离婚案件中一方当事人的恶意转移、隐藏挥霍或处分夫妻共同财产或个人财产,从而危及子女抚养教育、财产分割、共同债务清偿等一系列财产问题。如果这种情况紧急、迫在眉睫,则有必要申请诉前财产保全。 诉讼财产保全,是指受诉人民法院于办案过程中,可能因一方当事人的行为或其他原因,使人民法院的判决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的,可以根据他方当事人的申请或者依职权对争议的财产或者一方当事人持有的财产采取保全措施,限制该当事人实施某种行为,或令其实施一定行为,以防止有碍于判决执行的行为或事由发生,以保证判决的执行。与诉前财产保全不同的是,诉前财产保全只有经当事人申请,人民法院才可以采取,而诉讼财产保全则既可以依当事人申请而采取,人民法院也可以在必要时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这是其一;其二是诉前财产保全当事人必须提供担保,而诉讼财产保全则只有在人民法院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的,申请人才应当提供担保。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94条的规定,财产保全的措施主要有查封、扣押、冻结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方法。人民法院冻结财产后,应当立即通知被冻结财产的人。财产已被查封、冻结的,不得重复查封、冻结。此外,人民法院对不动产和特定的动产(如车辆、船舶等)进行财产保全,可以采用扣押有关财产权证照并通知有关产权登记部门不予办理该财产的转移手续的财产保全措施,必要时,也可以查封或扣押该项财产。 财产保全的裁定一经作出当即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不得上诉,但如不服可以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所谓财产保全是指为了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免受损失而采取的诉讼上的保护性措施。如在离婚案件中,夫妻一方往往恃强凌弱,将夫妻共同财产私自隐藏、处分、转移,从而往往导致对方在法院判决后分割共同财产时已使判决变为一纸空文,没有实际意义。在离婚案件中,如果当事人遇此情形,在法律上并非束手无策,而是可以采取财产保全这一保护性措施。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财产保全可以分为诉前财产保全和诉讼财产保全。诉前财产保全,是指在起诉前,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面临紧急情况,需要采取保护性的临时措施,使其合法权免受难以弥补的损害,人民法院批准利害关系人的申请,采取财产保全措施。根据《民事诉讼法》第93条的规定:“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财产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可以在起诉前向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促使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十五日内不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财产保全。”由此可以看出,申请诉前财产保全,主要是指在离婚案件中一方当事人的恶意转移、隐藏挥霍或处分夫妻共同财产或个人财产,从而危及子女抚养教育、财产分割、共同债务清偿等一系列财产问题。如果这种情况紧急、迫在眉睫,则有必要申请诉前财产保全。 诉讼财产保全,是指受诉人民法院于办案过程中,可能因一方当事人的行为或其他原因,使人民法院的判决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的,可以根据他方当事人的申请或者依职权对争议的财产或者一方当事人持有的财产采取保全措施,限制该当事人实施某种行为,或令其实施一定行为,以防止有碍于判决执行的行为或事由发生,以保证判决的执行。与诉前财产保全不同的是,诉前财产保全只有经当事人申请,人民法院才可以采取,而诉讼财产保全则既可以依当事人申请而采取,人民法院也可以在必要时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这是其一;其二是诉前财产保全当事人必须提供担保,而诉讼财产保全则只有在人民法院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的,申请人才应当提供担保。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94条的规定,财产保全的措施主要有查封、扣押、冻结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方法。人民法院冻结财产后,应当立即通知被冻结财产的人。财产已被查封、冻结的,不得重复查封、冻结。此外,人民法院对不动产和特定的动产(如车辆、船舶等)进行财产保全,可以采用扣押有关财产权证照并通知有关产权登记部门不予办理该财产的转移手续的财产保全措施,必要时,也可以查封或扣押该项财产。 财产保全的裁定一经作出当即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不得上诉,但如不服可以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按照劳动争议仲裁法的规定,仲裁庭可以下裁决先于执行,移送人民法院执行,但是能否财产保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四条规定:“在诉讼过程中,劳动者向人民法院申请采取财产保全措施,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申请人经济确有困难,或有证据证明用人单位存在欠薪逃匿可能的,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劳动者提供担保的义务,及时采取保全措施。”根据此规定,劳动案件经过仲裁后,在法院诉讼过程中,当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至于能否在劳动仲裁过程中申请财产保全,目前我国有关的法律、法规,对此没有作出明确规定。各地执行不一,比如青岛可以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45人已浏览
423人已浏览
174人已浏览
116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