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1、当事人准备材料,应携带以下资料:个人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户口簿等与约定内容有关的财产所有权证明,如房产证、未拿到产权证的购房合同和付款...
根据有关条例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提前准备好相关的证明材料、结婚证等必用文件,该到其中一方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出示有关材料,工...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根据《婚姻登记条例》规定: 第十条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民政局或者法院。离婚可以选择协议离婚或者诉讼离婚。根据民法典的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夫妻双方对离婚、离婚后子女抚养或财产分割等问题不能达成协议,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依诉讼程序审理后,会调解或判决解除婚姻关系。 不论分居多长时间,如果双方都不提出离婚,婚姻不会自动解除的。如果起诉到法院离婚,因感情不和分居两年,法院会支持离婚。
户口分户程序如下:户内成员仍在本址居住,因婚姻关系或者房屋产权变化等原因需要分户的,可以提交《居民户口簿》、原户主《居民身份证》以及下列材料之一,向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提出申请:(一)《结婚证》;(二)《离婚证》或者人民法院离婚判决书、调解书;(三)人民法院对房屋所有权、使用权分割的判决书、裁定书、决定书等(不含夫妻间确权);(四)县级以上房产管理部门颁发的析产后的私房产权证、分割后的公房租赁使用证明(不含夫妻间确权)。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71人已浏览
1,615人已浏览
139人已浏览
555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