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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请人条件 中国境内依法设立的企业、事业单位 (二)具备或符合以下条件的,准予备案: 申请材料齐全、如实完整,符合法定形式。 (三)有...
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可以根据监管职责要求期货公司、境外交易者和境外经纪机构提供下列信息或者书面资料,并进行必要的询问和检查:(一)境外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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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请书,主要包括投资主体情况、境外企业名称、股权结构、投资金额、经营范围、经营期限、投资资金来源、投资具体内容等; (二)《境外投资申请表》(样式见附件3),企业应当通过"管理系统"按要求填写打印,并加盖印章; (三)境外投资相关合同或协议; (四)商务部境外投资法规规定有关部门对境外投资所涉的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限制出口的产品或技术准予出口的材料; (五)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如果所投资行业属于限制类的,则需先行经过商务部门(俗称外资委)的审批,在获得审批之后,再到工商登记机关进行工商登记。 而如果所投资行业属于非限制类的,则无需经过商务部门的审批,可直接到工商登记机关进行工商登记。 值得注意的是,外商投资企业的境内再投资,一种方式是新设公司,而另一种方式,则是由该外商投资企业购买其他公司的股权。对于以新设公司方式进行的非限制类行业的境内再投资,在完成新设公司的工商登记之后,应当到商务部门进行备案登记。而股权购买的方式则无需进行该备案登记。
(一)申请人条件 中国境内依法设立的企业、事业单位 (二)具备或符合以下条件的,准予备案: 申请材料齐全、如实完整,符合法定形式。 (三)有如下情形之一的,不予以备案: 1.申请材料不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 2.属于核准情况的。 3.企业提供虚假材料申请的。 4.其他不予以备案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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