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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条同一司法鉴定事项应由两名以上司法鉴定人进行。第一司法鉴定人对鉴定结论承担主要责任,其他司法鉴定人承担次要责任。...
司法鉴定指在诉讼活动中鉴定人运用科学技术或者专门知识对诉讼涉及的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别和判断并提供鉴定意见的活动。或者说,司法鉴定是指在诉讼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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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追究其刑事责任和侵权之民事赔偿责任。即所谓的双赔。根据你的个人想法再决定如何维权吧。由于你可以追究领导的刑事责任,你现在把握主动权。
一、关于鉴定问题,一般是在治疗终结时去做的,或者说是医疗稳定期限去做的,这是比较合理的,这里面司法鉴定所从专业角度来讲可以适当提醒一下。如果没有也不必在过于追究的。鉴定后产生的费用法院依旧会认可的。我打过这种案子,法院理由如下:1、正规医院开具的,是客观产生的,有关联性。2、对方没有申请重新鉴定3、鉴定单位决定的鉴定时间并不否认后续4、实际的医疗必须以客观事实为准,鉴定机关的后续只是基于一般和建议的行为。在开庭中,法院会主张双方确认一个数字来进行,如果对方不认可,只能另行起诉的了。二、本案还是打侵权比较好,人损的特点明显,并且有理由认为对方的过错明显存在,法院会依法定夺的。这是很有信心的。三、现在可以借助一下媒体,我认为这类案件有社会性价值,之前我们处理的案子,也是借助媒体采访施压和取证来打赢诉讼的。四、关于赔偿项目就让法院来判决的吧。都是有标准的,有些能理解有些不能理解也是人之常情的。小小发表一下意见可以参考,可以交流
司法鉴定伤残分级:一级:器官缺失或完全丧失功能,其它器官不能代替,存在特殊医疗依赖,生活完全或大部分不能自理者; 二级:器官严重缺损或畸形,有严重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特殊医疗依赖,或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者; 三级:器官严重缺损或畸形,有严重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特殊医疗依赖,或生活部分不能自理者; 四级:器官严重缺损或畸形,有严重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特殊医疗依赖,生活可以自理者; 五级:器官大部分缺损或明显畸形,有较重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一般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 六级:器官大部缺损或明显畸形,有中等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一般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者; 七级:器官大部分缺损或畸形,有轻度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一般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者; 八级:器官部分缺损,形态异常,轻度功能障碍,有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者; 九级:器官部分缺损,形态异常,轻度功能障碍,无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者; 十级:器官部分缺损,形态异常,无功能障碍,无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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