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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增资的连带责任包括: 1、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应当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无法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责任; 董事、高级管...
股东在公司成立时未履行或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公司发起人和虚假出资股东应承担连带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发现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实际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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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有限公司中,一旦股东完成出资义务,公司的债务将由公司独立承担。但在特殊情况下,股东除了对自己认购的股份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外,还需要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1、股东连带责任法律规定1。股东与公司的人格混淆,严重损害债权人的利益。二、恶意逃避债务。3、出资不足的补充:4、抽逃出资:5、一人公司债务:6、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补充出资的连带责任:7、利用关系损害公司利益:8、股东怠于履行义务,无法清算:9、公司解散时,股东未足额缴纳出资:10.公司未成立产生的费用和债权:11、公司未成立给他人造成损害的:公司或无过错发起人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有过错的发起人追偿。12、股东未履行出资义务的,发起人承担连带责任:13、股东抽逃出资,协助人承担连带责任:14、股东未履行出资义务转让股份的,受让人承担连带责任:
股东承担连带责任的情形: 1.股东与公司之间发生人格混同,严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 2.恶意逃避债务; 3.出资不足的补足; 4.抽逃出资; 5.一人公司的债务; 6.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补足出资的连带责任; 7.利用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 8.股东怠于履行义务,导致无法清算; 9.公司解散时,股东未足额缴纳出资; 10.公司未设立成产生的费用和债权; 11.公司未设立成给他人造成损害的; 12.股东未履行出资义务,发起人承担连带责任; 13.股东抽逃出资,协助人承担连带责任; 14.股东未履行出资义务转让股份的,受让人承担连带责任。
出资不实的其他股东需要承担连带责任。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发起人未按公司章程缴纳足额出资的,应当补缴;其他发起人承担连带责任,出资不实的股东应当向其他股东承担违约责任。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发现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实际价格明显低于公司章程定价的,交付出资的发起人应当补足差额;其他发起人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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