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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项目有关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0〕42号)第五条规定,个人取得的拆迁补偿款及因...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政策性搬迁或处置收入有关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118号)规定,企业政策性搬迁和处置收入,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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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根据搬迁规划,异地重建后恢复原有或转换新的生产经营业务,用企业搬迁或处置收入购置或建造与搬迁前相同或类似性质、用途或者新的固定资产和土地使用权(以下简称重置固定资产),或对其他固定资产进行改良,或进行技术改造,或安置职工的,准予其搬迁或处置收入扣除固定资产重置或改良支出、技术改造支出和职工安置支出后的余额,计入企业应纳税所得额。
你好、关于拆迁补偿款税收征免问题 (一)、根据《营业税税目注释》第八条规定: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归还给土地所有者的行为,不应征收营业税。只要符合以下两个条件就不征收营业税:1、必须有市政府收回土地的文件;2、土地使用者取得的补偿费必须是由财政支付的。你公司如有上述收回文件,由政府财政支付相关款项,不征收营业税。 (二)、土地增值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因城市实施规划、国家建设的需要而搬迁,由纳税人自行转让原房地产的,比照本规定免征土地增值税。符合上述免税规定的单位和个人,须向房地产所在地税务机关提出免税申请,经税务机关审核后,免予征收土地增值税。 根据财税[2006]21号文件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一条.第四款所称:因“城市实施规划”而搬迁,是指因旧城改造或因企业污染、扰民(指产生过量废气、废水、废渣和噪音,使城市居民生活受到一定危害),而由政府或政府有关主管部门根据已审批通过的城市规划确定进行搬迁的情况;因“国家建设的需要”而搬迁,是指因实施国务院、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有关部委批准的建设项目而进行搬迁的情况。 (三)、印花税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花税若干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162号)第三条规定:对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合同,按“产权转移书据”征收印花税。“产权转移书据”的印花税税率为万分之五。 (四)、企业所得税根据《关于企业政策性搬迁收入有关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财税[2007]61号规定: 对企业取得的政策性搬迁收入,应按以下方式进行企业所得税处理: 1.搬迁企业根据搬迁规则,用企业搬迁收入购置或建造与搬迁前相同或类似性质、用途的固定资产和土地(以下简称重置固定资产),以及进行技术改造或安置职工的,准予搬迁企业的搬迁收入扣除重置固定资产、技术改造和安置职工费用,其余额计入企业应纳税所得额。 2.企业因转换生产经营方向等原因,没有用上述搬迁收入进行重置固定资产或技术改造,而将搬迁收入用于购置其他固定资产或进行其他技术改造项目的,可在企业政策性搬迁收入中将相关成本扣除,其余额计入企业应纳税所得额。 3.搬迁企业没有重置固定资产、技术改造或购置其他固定资产的计划或立项报告,应将搬迁收入加上各类拆迁固定资产的变卖收入、减除各类拆迁固定资产的折余价值和处置费用后的余额计入企业当年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4.搬迁企业利用政策性搬迁收入购置的固定资产,可以按照现行税收规定计算折旧或推销,并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5.搬迁企业从规划搬迁第二年起的五年内,其取得的搬迁收入暂不计入企业当年应纳税所得额,在五年期内完成搬迁的,企业搬迁收入按上述规定扣除相关成本费用后,其余额并入搬迁企业当年应纳税所得额,缴纳企业所得税。 至于账务处理应当按照处置固定资产通过“固定资产清理”科目的方法处理
一般来说,房地产企业需要承担缴纳权利税的义务,但被拆除的企业以房地产为投资出资的,房地产企业不需要缴纳相应的权利税。权利税的征收对象是国内转移的土地、住宅权利。具体包括以下5个内容:1、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由承包人提交。指土地使用人向国家交纳土地使用权转让费用,国家在一定年限内将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给土地使用人的行为。2、土地使用权转让,不仅考虑土地增值税,承包人也支付权利税。是指土地使用者以出售、赠予、更换或其他方式将土地使用权转移给其他单位或个人的行为。土地使用权转让不包括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3、房屋买卖:以货币为媒介,卖方向买方过渡房地产所有权的交易行为。以下特殊情况视为买卖住宅:(1)用房地产偿还债务或实物交换住宅,应由所有权负责人按住宅现值缴纳权利税。(2)以房地产为投资或所有权转让,以自己的房地产为股票投独资经营的企业,免除权利税。(3)买房拆除材料或重建新房,按印鉴纳税。房地产企业缴纳权利税的依据1、正常房地产开发企业缴纳权利税的环节只有一个,即取得土地开发使用权时,根据目前国土部门土地转让的相关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取得土地使用权必须采用招聘方式,权利税的计税价格只能是拍卖的成交价格。这个成交价格包括土地转让金、市政建设补助费、各种补偿费用等。2、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其权利税的计税价格是承包人为了获得土地使用权而支付的所有经济利益。(一)以协议方式转让的,其权利税税价格为成交价格。成交价格包括土地转让金、土地补偿费、配置补助费、地面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拆迁补偿费、市政建设补助费等受益人应支付的货币、实物、无形资产和其他经济利益。如果没有成交价格或成交价格明显较低,征收机构可以依次以下两种方式确定①评价价格:政府批准设立的房地产评价机构根据同一地区、同类房地产进行综合评价,经当地税务机关确认的价格。②土地基准地价:县以上人民政府公布的土地基准地价。(2)以竞争价格转让时,其权利税税价格一般应当确定为竞争价格的成交价格、土地转让金、市政建设补助费和各种补偿费用。3、首先通过分配方式获得土地使用权,然后通过转让方式获得土地使用权的,应依法缴纳权利税,其税收计算依据是应补充的土地转让金和其他转让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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