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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关系的认定应从是否接受单位管理、是否按照单位指令从事有报酬的工作、劳动者的工作是否属于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等方面综合判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
根据劳动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劳社部发〔2020〕12号)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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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监察部门不可以确认劳动关系,对于劳动关系的争议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确认。根据相关法律,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是否存在劳动关系引起争议,可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用人单位招聘工人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以下情况,劳动关系成立。(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劳动(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构成部分。
1、需要带上能证明双方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据; 2、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四)考勤记录;(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因此,劳动者或劳动保障部门可以从以上方面去证明或认定。司法实践中,还可以用公司业务往来的文件,录音证据等来证明劳动关系。
劳动关系解除确认书的基本内容有:解除劳动关系确认书甲方:XXXX乙方:号:乙方原为甲方职工,于20XX年月日经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甲乙双方确认终止劳动关系。双方现已就经济补偿金及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的所有问题达成一致,并已一次性结清,不再有需向劳动争议委员会及人民法院申请处理的任何争议和纠纷。同时,乙方已完成离职交接工作。特此证明。甲方(签章):乙方签字:甲方代表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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