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外国法院请求人民法院提供司法协助的应如何办理1991年4月9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如下:外...
外国法院请求我国法院提供司法协助的请求书及所附文件,应当附有中文译本或者国际条约规定的其他文字文本。...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1、人民法院提供司法协助应该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 2、外国法院请求采用特殊方式的,也可以按照其请求的特殊方式进行,但请求采用的特殊方式不得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律其他规定。 3、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八条 外国法院请求人民法院提供司法协助的请求书及其所附文件,应当附有中文译本或者国际条约规定的其他文字文本。
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需要向缔约的外国一方请求提供司法协助,应当按有关公约的规定提出司法协助请求书、调查提纲及所附文件和相应的译文,经省级人民检察院审核后,报送最高人民检察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收到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请求缔约的外国一方提供司法协助的材料后,应当依照有关公约进行审查。 对符合条约有关规定、所附材料齐全的,应当连同上述材料一并转递缔约另一方的中央机关,或者交由其他中方中央机关解决。 对不符合条约规定或者材料不齐全的,应当退回提出请求的人民检察院补充或者修正。
人民法院提供司法协助,外国法院请求采用特殊方式的,可否按其要求进行1991年4月9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如下:人民法院提供司法协助,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外国法院请求采用特殊方式的,也可以按照其请求的特殊方式进行,但请求采用的特殊方式不得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16人已浏览
136人已浏览
105人已浏览
95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