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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免除刑事处罚情形有以下几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指根据《刑法》规定,不构成犯罪的。这是罪与非罪的界限,对于不...
我国刑事诉讼法确立的具有法定情形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原则。实行这一原则,可以防止和及时纠正对不应追究刑事责任人的错误追究,可以节约司法资源,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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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于刑事处罚是指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法处罚的犯罪分子的一种处理方式。免于刑事处罚针对的是犯罪情节轻微,对社会没有产生比较严重的危害的犯罪行为,如为犯罪准备工具、制造工具,被胁迫参与犯罪,正当防卫过当或者紧急避险而造成重大损失的、没有造成重大损失的犯罪中止行为等,都可以采用免于刑事处罚的处理方式,采用免于刑事处罚的处理方式,必须依刑法犯罪和刑事责任的具体规定确定。免于刑事处罚,是刑法认定的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规定,这里说的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是指行为人的行为还没有达到犯罪的程序,只是被认为是一种违法行为,所以不能认为是犯罪;情节轻微是受刑罚人的行为已构成犯罪,只是情节轻微,对社会的危害不大,但其行为已超越违法的程序,构成犯罪,但依刑法的规定,这种犯罪行为可以免除刑事处罚。对于免除刑事处罚的犯罪分子,可以根据刑事案件的不同情况,给予训诫、责令具结悔过、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的民事处罚或者由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罚。
刑法规定免除刑罚的情形归纳如下: 1、犯罪嫌疑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犯罪,依照我国刑法规定应当负刑事责任,但在外国已经受过刑事处罚的; 2、犯罪嫌疑人因防卫过当或紧急避险超过必要限度,并造成不应有危害的; 3、预备犯或中止犯; 4、犯罪嫌疑人又聋又哑,或是盲人犯罪的; 5、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辅助作用的; 6、被胁迫、被诱骗参加犯罪活动的; 7、自首或自首后又有立功表现。实践中,在具备上述情形之一时,只有同时具备犯罪情节轻微,人民检察院才可作出不起诉决定。存疑不起诉(又称amp;q ot;证据不足的不起诉amp;q ot;)刑事诉讼法140条4款规定: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应注意的是:案件经过两次补充侦查和案件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是存疑不起诉的必要条件。属于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主要指以下情形: 1、据以定罪的证据存在疑问且无法查证属实的; 2、构成犯罪的事实要件缺乏必要的证据证明; 3、证明主要犯罪事实的证据之间相互矛盾且不能合理排除; 4、证据证明的事实不具有唯一性。
刑法规定免除刑罚的情形归纳如下: 1、犯罪嫌疑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犯罪,依照我国刑法规定应当负刑事责任,但在外国已经受过刑事处罚的; 2、犯罪嫌疑人因防卫过当或紧急避险超过必要限度,并造成不应有危害的; 3、预备犯或中止犯; 4、犯罪嫌疑人又聋又哑,或是盲人犯罪的; 5、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辅助作用的; 6、被胁迫、被诱骗参加犯罪活动的; 7、自首或自首后又有立功表现。实践中,在具备上述情形之一时,只有同时具备犯罪情节轻微,人民检察院才可作出不起诉决定。存疑不起诉(又称amp;q ot;证据不足的不起诉amp;q ot;)刑事诉讼法140条4款规定: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案件经过两次补充侦查和案件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是存疑不起诉的必要条件。属于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主要指以下情形: 1、据以定罪的证据存在疑问且无法查证属实的; 2、构成犯罪的事实要件缺乏必要的证据证明; 3、证明主要犯罪事实的证据之间相互矛盾且不能合理排除; 4、证据证明的事实不具有唯一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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