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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增值税是以商品(含应税劳务)在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作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流转税。 2、从计税原理上说,增值税是对商品生产、流通、劳务...
增值税是以商品(含应税劳务)在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作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流转税。从计税原理上说,增值税是对商品生产、流通、劳务服务中多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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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是以商品(含应税劳务)在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作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流转税。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劳务,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人,应当依法缴纳增值税。 《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一条
增值额是指纳税人销售某种商品或提供劳务的所取得的收入价格与商品或劳务的外购价格之间的差额。增值税是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按其经营增值额和规定的税率征收的一种流转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条
(一)总、分支机均为一般纳税人。 (二)分支机构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属总机构的派出机构,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总机构承担; 2、直接从事货物的生产、经营业务,经营活动全部由总机构控制,分支机构不自行购进货物(水、电除外),所销货物只由总机构统一配送; 3、不独立计算盈亏和会计决算。 《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条规定: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到其他机构用于销售的行为,是一种视同销售货物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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