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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缴的社会保险统筹费用应当缴纳至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产之日。而具体的费用,应该依照《破产法》的有关规定执行,从该企业的破产财产中优先获得清偿,...
以前的国营单位因资不抵债在2004年底破产,同时办理了买断手续,养老保险也就自2004年底终止.这样养老金缴纳上就有从1999年6月到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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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破产导致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终止法律效力后,劳动者的社会保险费应当何时缴纳,由谁缴纳。《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实施社会保险的企业破产后应当缴纳各种社会保险统筹费用的批准》明确规定,拖欠的社会保险统筹费用应当缴纳至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产之日。具体费用应当按照《破产法》的有关规定执行,从企业的破产财产中优先清偿,包括用人单位因劳动合同终止应当支付给劳动者的经济补偿。《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破产财产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同利益债务后,按照下列顺序清偿:(1)破产人欠职工的工资、医疗、残疾补贴、养老金费用,应当转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规规定的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职工的工的工资。(2)破产人的工资、医疗、伤残补助、养老保险费用应当按照同一顺序分配。
资产重组是指企业资产的所有者、控制者和外部经济主体重组、调整和配置企业资产的分布状态,或者重新配置企业资产的权利的过程。破产保护是指债务人自愿向法院提出破产重组申请或者债权人强制向法院提出破产重组申请时,债务人应当提出破产重组方案,安排债务偿还的期限、方式和可能损害部分债权人和股东的利益。该方案应在一定时间内提出,然后由债权人通过,经法院确认,债务人可以继续经营。这就是重组的概念。
用人单位未及时给员工缴纳社保的,属于违反法律规定的情形。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同时用人单位欠缴社保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保障部门进行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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