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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破产所欠社保

2021-12-21
企业破产导致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终止法律效力后,劳动者的社会保险费应当何时缴纳,由谁缴纳。《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实施社会保险的企业破产后应当缴纳各种社会保险统筹费用的批准》明确规定,拖欠的社会保险统筹费用应当缴纳至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产之日。具体费用应当按照《破产法》的有关规定执行,从企业的破产财产中优先清偿,包括用人单位因劳动合同终止应当支付给劳动者的经济补偿。《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破产财产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同利益债务后,按照下列顺序清偿:(1)破产人欠职工的工资、医疗、残疾补贴、养老金费用,应当转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规规定的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职工的工的工资。(2)破产人的工资、医疗、伤残补助、养老保险费用应当按照同一顺序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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