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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一十三条【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全国人民...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案外人、当事人对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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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已生效的判决申请人向法院申请执行,如果法院在执行中有困难(如你确实没有偿付能力),一般会向申请执行者下发中止执行通知书,接到通知后申请者有义务在一段时间内(通常最多一周)向法院执行庭递交有关被申请人的可执行财产情况说明,法院可按提供的线索再次执行。被执行人若拒不执行的,法院可采取拘留等手段对被执行人进行处罚,情节恶劣的(如恶意转移隐匿财产)可能会承担刑事责任,但也仅限于此。 另外“如10天内不归还将两倍归还”的判决于法无据,可向上级法院提出上诉。
强制执行款法院不给的话,法院确定案件承办人的期限:7日内。法院执行立案后,法院应根据工作的需要和实际情况,在立案后7日内确定案件承办人。承办人员确定后,法院要以适应的方式及时通知申请执行人和被执行人,当事人可以根据法律的规定,对符合回避条件的法官提出申请回避。
1、被执行人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执结;非诉执行案件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执结。但中止执行的期间应当扣除。 2、有特殊情况须延长执行期限的,应当报请本院院长或副院长批准。申请延长执行期限的,应当在期限届满前5日内提出。” 3、如超过六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成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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