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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生效的法律判决书具有强制执行力,受法律保护,双方当事人都应该积极履行。 2、判决书是在双方发生争议且协商无法解决时,通过法律的权威来强制...
1、法院在执行过程中,发现被执行人帐上没有钱的,可以调查被执行人名下的房产、车辆、证券和存款。 2、被执行人名下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而他又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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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执行的话只有完成了,我拿到执行款了才要收强制执行费用吧?一般是多少呢? 执行费原则上是由被执行人出的,也可以双方协商。所以可以先不交纳。待案件执行差不多再交。执行费收取:标的1万元以下,50元;50万元以下1.5%-100元;50万元以上~500万元1%+2400元
1、被执行人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执结;非诉执行案件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执结。但中止执行的期间应当扣除。 2、有特殊情况须延长执行期限的,应当报请本院院长或副院长批准。申请延长执行期限的,应当在期限届满前5日内提出。” 3、如超过六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成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案件执行是一个依法执行的过程,每一个程序都必须严格遵守法律的规定。从作出裁定到查封财产、评估财产、拍卖财产、支付执行款,每一个环节都需要一定的时间。在已查封了财产但又一时难以变现或暂时无法查找到被执行人的财产时,多做与被执行人关系密切的人或单位的思想工作,让他们先行垫付,在执行到被执行的财产后,再将垫付款给垫付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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