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民法典改变了民法典原来的规定,质权不再优于抵押权优先受偿,两者同时并存的按照登记、交付的时间先后确定清偿顺序。同一财产既设立抵押权又设立质权...
由于留置权是法定的担保物权,而抵押权是当事人之间约定的结果,法定权利优先于约定的权利。 我国《民法典》第四百五十六条规定:同一动产上已经设立...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1、留置权具有最优先的地位。 2、相关法律及司法解释规定,同一财产法定登记的抵押权与质权并存时,抵押权人优先于质权人受偿。同一财产抵押权与留置权并存时,留置权人优先于抵押权人受偿。
1、留置权优先于抵押权和质押权受偿。 2、经依法登记的抵押权优先于质押权受偿。 3、值得注意的是,抵押权优先于质押权必须有个前提,即抵押权有效设立且依法登记。 4、按照未经登记的抵押权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的原则:未经登记的抵押不能优先于质押权受偿。 所以,根据以上分析,一个担保物上多个担保物权相冲突时,应当按照以下顺序优先受偿: 留置权;登记的抵押权;质押权;未经登记的抵押权。
担保物权是指在借贷、买卖等民事活动中,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自己所有的财产作为履行债务的担保。债务人未履行债务时,债权人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就该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担保物权包括抵押权、质权和留置权。所谓留置权,即是指债权人按照合同的约定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债务人不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履行债务的,为了实现债权,债权人有权依照法律规定留置该动产作为担保,折价或者拍卖、变卖留置物,并从所得价款中优先得到清偿。而抵押权则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未履行债务时,债权人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就该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质权和抵押权的概念很相似,他们最大的区别便是,质权为转移占有的担保物权,而抵押权为不转移占有的担保物权。从以上三个概念中可以看出,留置权和抵押权的成立条件不同,抵押权是依双方当事人的合意而成立,留置权则是依照法律直接规定,无需债务人的意思表示。二者的实现方式也不尽相同,抵押权在债权已届清偿期而未受清偿时,就可以当然行使,而留置权则在债权已届清偿期而未受清偿时,必须具备法律规定的程序,才可实现留置权。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58人已浏览
73人已浏览
158人已浏览
96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