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5次。 我国于1988年、1993年、1999年、2004年和2018年五次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进行...
我国现行宪法经历了五次部分修改,分别如下: 1、1988年4月12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 2...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1998年5月14日修正) 第一百四十条公安机关依法对县级以上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采取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或者提请逮捕的,应当书面报请该代表所属的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或者常务委员会许可。 第一百四十一条公安机关对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先行拘留的时候,发现其是县级以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应当立即向其所属的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或者常务委员会报告。公安机关在依法执行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或者逮捕中,发现被执行人是县级以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对人大代表拘传应当暂缓执行,并报告原决定或者批准机关。如果在执行后发现被执行人是县级以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应当立即解除,并报告原决定或者批准机关。
宪法的变化如下: 《宪法序言第十一自然段中,建立了平等、团结、互助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并将继续加强。修改为:建立了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并将继续加强。 《宪法第一条第二款: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基本制度。后来,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基本的特征。 《宪法第三条第三款: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负责监督。修改为:国家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负责监督。
宪法的修改,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者五分之一以上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提议,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全体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的多数通过。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944人已浏览
1,196人已浏览
1,734人已浏览
1,204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