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安置房户型与拆迁补偿协议不一致,可以要求房屋征收部门根据协议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房屋征收部门与...
安置房户型与拆迁补偿协议不一致,可以要求房屋征收部门根据协议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房屋征收部门与...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安置房户型与拆迁补偿协议不一致,可以要求房屋征收部门根据协议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根据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的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拆迁安置协议签订后对双方都是有约束力的,如果拆迁方的安置房与协议中约定的不一致是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进行主张的。可以要求拆迁方按照拆迁安置协议进行补偿,并且承担违约责任。 在实践中,拆迁安置房往往会出现这样和那样的问题,户型不一致还不是最严重的,最严重的是拆迁安置房的质量存在问题。对于这些不按照拆迁安置协议进行补偿的行为,被拆迁人要积极运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安置房户型与拆迁补偿协议不一致,可以要求房屋征收部门根据协议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根据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的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13人已浏览
343人已浏览
275人已浏览
152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