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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使用许可合同与公证合同的区别

2022-05-06
贵司可以和对方签订一份商标许可使用合同,限定对方将商标使用在哪种商品上。也可以和对方签订一份商标转让合同,不过商标转让给对方后,贵司就不是商标所有人了,就无权限定对方在哪个商品上使用了。商标许可使用或转让无需公证,但必须到国家商标局备案才符合法律规定。 法律依据:根据《商标法》第40条第3款规定,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后应当在法定期限内向商标局备案。商标局在《商标公告》上刊登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公告。 《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办法》第二条商标注册人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必须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 第四条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自签订之日起三个月内,许可人应当将许可合同副本报送商标局备案第五条向商标局办理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事宜的,可以委托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认可的商标代理组织代理,也可以直接到商标局办理。许可人是外国人或者外国企业的,应当委托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指定的商标代理组织代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细则》第三十五条商标注册人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必须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许可人和被许可人应当在许可合同签订之日起三个月内,将许可合同副本交送其所在地县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存查,由许可人报送商标局备案,并由商标局予以公告。 违反前款规定的,由许可人或者被许可人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以一万元以下的罚款,直至报请商标局撤销该注册商标。 最后,预祝您顺利完成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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