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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若无公证或者协议约定双方的资金处理,则该资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你所说的中途还给母亲则婚后男方无法分得该笔款项。婚后取得的工资也属于家庭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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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请明确归还贷款和房屋产权是两个法律问题。根据你的陈述,房屋产权证上的权属人是该等三人的名字,由此,该房屋的产权归三人共有,你没有该房屋的产权。你讲“提前还贷是由我老公的父母去办理的,但钱大部份都是我婚前的财产”,如果有证据请保留,并确定该等款项在给付时的性质———是借款还是赠与,如果是借款该三人应该归还你,否则不存在还的问题。婚后还贷行为,如你所说“贷款部份由我老公每月从银行卡中扣除”,请收集你老公还贷的证据。婚后,你老公的收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即其中有你的一半,并用此归还了产证三人的贷款,该笔钱应属三人从你处取得的,这时要看你是否主张你对此等钱的权利了。但是注意,并不因还贷的钱里也有你的钱,你就得到了该房屋的产权,即你仍没有产权。由此回答你的问题,如果其父母不能提供还贷的证据,而你主张他们归还你的钱款的(必须有证据),那么其父母并未参与归还贷款,由此他们应该归还该等钱款给你。但该处房产产权与你无关。如果离婚你只能分割婚内财产,此外,你和你老公都无权相互分割对方的婚前财产。“你好:我老公与其父母在我们结婚前买了一套房,首付由其父母出,贷款部份由我老公每月从银行卡中扣除,房产证上写的是其三人的名字,贷款金额是35万元.房子是06年4月份买的,我们是06年12月份结的婚,在婚后我们提前还贷了5万元,提前还贷是由我老公的父母去办理的,但钱大部份都是我婚前的财产.请请问贷款的那35万元是我们婚后我和我老公共同来还的,他父母不参与,但由于房产证上是他们三个人的名字,是不是实际上等于他父母也参与了还贷如果离婚,在房子上是否有属于我的财产我是不是只能拿还贷部分的四分之一或者说一分钱也没有,没有经济补偿”
一、父亲给女方的房产离婚时归谁《婚姻法》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1、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2、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3、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4、一方的婚前财产 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男方父亲同意将自己名下的房产赠与女方,那就是明确只赠与女方的,所以说房子属于女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归女方所有。 二、如何收集买房出资证据一方或双方出资买房的,产权最好是登记在两个人名下,如果只是登记在一人名下,双方最好签订协议,约定各自的出资金额或双方对此房屋所占的份额。如果没有登记又无约定的,需要根据实际的出资情况收集上面所列的证明材料。如,汇款证明、银行转账(取款)证明等等。另外,还贷的单据也要保存好,只要是能证明自己对房产出资的相关证明都应该保留好。至于如何收集以上买房出资的证据,也得视具体情况而定。在此,需要提醒的是在此提醒一下,尽量避免用现金支付,即便用支票或银行转账的方式付款,也尽量将房款直接汇至开发商账户,不要汇至对方账户。买房出资证明就说这么多,希望上面的文章可以真正的帮助到您。即使不会搜集出资证明,最起码您在看的时候,明白该收集哪些证据,这也是一点贡献吧。婚姻破裂无法挽回的时候,除了安排好孩子的抚养问题,另一个就是房产等财产分割的问题,在办理离婚的过程中,尤其在涉及财产分割的时候,离婚调查就显得很重要。
1、房子的产权永远是你们两个的,卖后你也有权分钱。 2、即使他父母在婚前或婚后也出了资,仅仅是这部分资金属于对他儿子的个人赠与或是对你们两个的赠与。如他父母表明是对他儿子个人的赠与,仅能说明他父母出的那部分钱赠与给他儿子所有,卖房后首先将这笔钱划出来作为你老公的个人财产,余下的才是你们夫妻的共同财产再进行分割。3、以上赠与与产权无关。以上赠与是视为赠与,不需要相关手续。 4、既然他们无出资的证据,你可否认他们出了资的。 5、他们找媒体有用的话还要法院做什么?随他找就是了。你担心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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