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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医疗费 医药治疗费的赔偿,一般应以所在地治疗医院的诊断证明和医药费、治疗费、住院费的单据或病历、处方认定。 (二)误工费 受害人有固定...
首先,医院作为专业的医疗机构应当保障就诊人员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孩子在医院发生人身伤害医院应当承担一定赔偿责任,但作为孩子的监护人没有履行好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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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有权要求那个小孩子的监护人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食宿费、伤残赔偿金、后续治疗费等。当然上述每一项赔偿项目都要有事实和法律依据的,否则法院不会支持的。建议你在起诉前先到司法鉴定机构进行伤残等级鉴定,以便一次性要求赔偿,我做过同类的案子,一眼无光感是七级伤残。
首先,父母是孩子的法定监护人,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进到监管义务的可以减少赔偿。其次,还要看你孩子是多大年龄,如果是十周岁以下,在学校造成他人伤害,学校证明不了自己无过错,学校也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义务,如果已满十岁不满十八,在学校上学期间造成他人损害的,学校有过错时也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义务。学校本身对在校学生就有教育和监管的义务,这是学校的社会职责所在,我认为你没必要写这样保证书,但是还是要对自己的孩子严加管教。
一、应该报交警部门,由交警部门出具事故认定书。二、赔偿项目主要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交通费、住宿费、必要的营养费、鉴定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三、计算方法:1、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2、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3、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4、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实践中如无票据的,法院会认定陪护人员的人数酌情核定其合理费用。5、住宿费,是指交通事故伤残者到外地就医、配置残具、参加事故处理人员等所需的住宿费。其标准按照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标准计算,凭据支付。6、住院伙食补助费,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广元市内一般每天30元)7、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8、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8、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你所说的应该没有这一项)9、精神损害抚慰金广元一般10级伤残不超过2000元,10、鉴定费是通过司法鉴定中心(所)作出伤残等级鉴定所交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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