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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婚生育处理监护权协议公证,公证人应向申请人提交以下证明书,证明书:(1)本人的户籍簿、居民身份证(2)委托监护人,委托监护人持有亲属关系证...
1、协议人双方的身份证件、户口簿(集体户籍的提供本人户口页原件及经过户籍所在单位盖章的首页复印件);2、已办理离婚登记手续的,提供结婚证、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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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协议人双方的身份证件、户口簿(集体户籍的提供本人户口页原件及经过户籍所在单位盖章的首页复印件); 2、已办理离婚登记手续的,提供结婚证、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法院判决、调解离婚的,提供判决书、调解书、法律文书生效证明); 3、子女的身份证件,出生医学证明等; 4、非婚生子女的,需提供亲子鉴定报告; 5、协议文本(可由公证处代书); 6、公证员认为应当提供的其他材料。
办理监护权协议公证,公证员要求申请人提交下列证件、证明材料:(一)委托监护人:1、公民作为委托监护人的庆提交:(1)本人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2)委托监护人、受托监护人具有亲属关系的证明;(3)被监护人的户口簿、十六周岁以上公民还须提交居民身份证;(4)监护权资格证明,包括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调解书、裁定书及相关的协议书等;(5)拟申请公证的《监护协议》文本;(6)公证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它证件、证明材料。2、法人或其他组织作为委托监护人的提交:(1)法人资格证明或其他组织主体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资格证明及本人的《居民身份证》;(2)委托他人代为办理公证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和受托人的居民身份》;(3)被监护人的户口簿、十六岁以上的公民还须提交居民身份证;(4)监护权资格证明,包括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调解书、裁定书及相关的协议书等;(5)拟申请公证的《监护协议》文本;(6)公证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它证件、证明材料。(二)受托监护人:1、公民作为受托监护人的应提交:(1)本人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2)配偶及家庭其他主要成员同意发行监护职责的书面意见;(3)公证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证件、证明材料2、法人或其他组织作为受托监护人的应提交(1)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资格证明及本人居民身份证;(2)委托亿人代为办理提交的其他证件、证明材料。(3)公证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证件、证明材料。第三条符合下列条件的申请,公证处应予受理、登记,并将受理通知书发给申请人,开始建立公证卷宗:1、该监护协议公证属本公证处管辖;2、申请人提交的证件、证明材料符合本规范第二条规定;3、委托监护人、受托监护人主体资格符合法律规定;因为在新的情况下提出的诉讼请求,不涉及原离婚案件的离婚问题和夫妻财产处理问题。在出现原离婚案件当时不存在的子女抚养方面的新情况时,它不是原离婚案件诉讼程序的继续。也不是对离婚案件子女抚养问题判决、调解协议的纠正。所以应当作为新的案件另行起诉。离婚与否,对大多数夫妻来讲,孩子占有非常大的因素比例。为了尽量减少对孩子的伤害,所以一般情况下,离婚给孩子抚养费公证必要性都没有那么强,但是为了给孩子有个保障,去公证处做个公证也是一种保障行为,并没有什么不妥。这也是对自身利益的一种保障。
(一)受理条件夫妇一方或双方为再婚夫妻申请再生育子女,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 (1)符合《条例》第十七条第一项,即再婚夫妇“一方生育过一个孩子,另一方未生育的”。 (2)符合《条例》第十七条第二项,即再婚夫妇“一方丧偶生育过两个孩子,另一方未生育的”。 (3)符合《条例》第十七条第三项,即再婚夫妇“双方再婚前各生育过一个孩子,均依法随原配偶生活的”。 (二)审批程序 (1)本人申请。夫妻双方向女方户籍地乡(镇、街办)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乡(镇、街办)初审。由乡(镇、街办)人口计生办或女方单位根据申请条件,派人调查核实,获取有关证明材料,并张榜公布5天,填写《政策性再生育子女审批表》,审查后上报县级人口计生局。 (3)县级审批。根据规定条件进行必要的社会调查,一方或双方为国家工作人员的,须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组织、人事部门审核。审核无疑后由县再生育子女审批组织集体审批通过,并由其办事机构发给本人《再生育服务证》。 (三)受理时限自批准机关受理之日起30日内作出决定。 (四)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①符合《条例》第十七条第一项,即再婚夫妇“一方生育过一个孩子,另一方木生育的”,申请再生育一个子女所需材抖: (1)夫妻双方提出的再生育申请书; (2)女方户口复印件(所在单位或村盖章); (3)夫妻双方的《居民身份证》(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 (4)夫妻双方近期合影二寸免冠照片4张。 (5)夫妻未生育一方所在村(居)委会出具的初婚证明或虽有婚史但无生育情况的证明; (6)夫妻另一方所持的一孩《生育服务证》,或生育过一个孩子的证明(所在村居委会出具的生育孩子的姓名、生育时间、孩次的证明); (7)夫妻生育过一个孩子一方的离婚证(或离婚判决书)(看原件,留存复印件); (8)再婚生育的《结婚证》(看原件,留存复印件)。②符合《条例》第十七条第二项,即再婚夫妇“一方丧偶生育过两个孩子,另一方永生育的”,申请再生育一个子女所需材料: (1)夫妻双方提出的再生育申请书; (2)女方户口复印件(所在单位或村盖章); (3)夫妻双方的《居民身份证》(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 (4)夫妻双方近期合影二寸免冠照片4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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