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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抵押物登记的部门:(1)以无地上定着物的土地使用权抵押的,为核发土地使用权证书的土地管理部门;(2)以城市房地产或者乡(镇)、村企业的厂...
办理抵押物登记的部门如下: (一)以无地上定着物的土地使用权抵押的,为核发土地使用权证书的土地管理部门; (二)以城市房地产或者乡(镇)、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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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有多种,种类不同登记的部门也不同。1、土地抵押到土地管理部门。2、房屋到房管局。3、林木抵押到林木主管部门。4、车辆与船舶等到运输工具登记部门。5、企业设备等财产到工商行政管理局。
为了简化相关的程序,同时也是为了方便当事人申办,也为了保证抵押登记的安全性,部分的地方有这样的规定,可以以房、地合一的房地产抵押的,房地产管理部门也可以是抵押登记的机关。如果说是以地上无定着物的出让土地使用权抵押的,可以由核发的土地使用权证书的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好抵押登记手续。
一是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抵押合同抵押合同应包括以下内容:抵押抵押(一)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数额;(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三)抵押物的名称、数量、质量、状况、所在地、所有权权属或者使用权权属;(四)抵押担保的范围;(五)当事人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二是办理抵押物登记手续登记要区分如下部门:(一)以无地上定着物的土地使用权抵押的,为核发土地使用权证书的土地管理部门;(二)以城市房地产或者乡(镇)、村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抵押的,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部门;(三)以林木抵押的,为县级以上林木主管部门;(四)以航空器、船舶、车辆抵押的,为运输工具的登记部门;(五)以企业的设备和其他动产抵押的,为财产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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