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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
如果出租方在六个月内表示不同意,就无效。如果出租方表示同意,或者知道之后六个月不表示不同意,就视为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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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租人签订租赁合同后违约的,出租人可以与对方协商,要求对方履行支付租金、继续租赁等义务。若对方怠于履行义务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对方承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七百二十二条规定,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1、你好,该条规定的是指合同无约定的情况下一种对于承租人的保护,可在本案中你们的合同已经明确约定不得转租的。该条并不能适用的。
1、遵循完全赔偿和合理预见规则,根据合同的具体内容确定最终的赔偿数额。 2、依《合同法》第108条的规定,所谓预期违约,以称先期违约,是指一方当事人在合同履行期限到来之前,以明示或默示的方式表示其将不履行合同的行为。 3、预期违约的实质是种毁约行为,分为明示毁约和默示毁约两种。所谓明示毁约,是指一方当事人在合同履行到来之前,明确、肯定地向另一方表示其将不履行合同义务。违约广播这种毁约心思表示既可以是书面的,也可以是口头的。所谓默示毁约,是指当事人在合同履行期到来之前,根据对方当事人的行为表现而预示其将不履行合同义务。其构成条件为: (1)债务人的行为符合《合同法》第68条所规定的情形; (2)守约方具有确凿证据证明对方具有上述情形; (3)违约方不愿提供适当的履行担保。 4、对于预期违约,守约当事人依法选择下列救济方式来追究对方当事人的法律责任: (1)采取自救手段,维护自身利益 依《合同法》第94条的规定,对于预期违约,守约方依此享有合同解除权,可单方解际合同,并可请求对方赔偿损失。此规定比较适合明示毁约。但对于默示毁约而言,因恐难以掌握对方违约的确切证据,故守约方不宜而采取解除合同措施,可参照合同法第68条规定,中止合同履行或中止合同履行或履行准备,以避免扩大自己的经济损失;立即通知对方当事人在预期间内提供适当的履行担保。若对方当事人在处理期间内不能提供适当担保,应视为对方明示毁约,此时可依法解除合同,并请求赔偿损失。此种自助措施与行使不安履行抗辩相似。 (2)寻求司法救济,追究对方违约责任,依《合同法》第108条规定,一方当事人违约,对方可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此种措施,对于明示毁约易于操作;但对于默示毁约,守约方须掌握对方预期违约的确切的证据后方可诉诸法律,否则,将因证据不力反而于己不利。 (3)持合同的效力,等待对方履行,当一方预期违约,对方可坚持合同的效力,要求或等待对方到期履行合同,以静观对方的态度是否有所变化,然后决定是否采取相应措施。对于明示毁约,守约方应明确要求对方撤回毁约的思表示,而不能一味地坐等对方履行,以免扩大损失。对于默示毁约,守约方一时无确切证据证实对方毁约,可等待对方到期是否履行;若对方到期不履行,可依实际违约中的不履行情形追究其违约责任,或者依法解除合同,请求赔偿损失。 比如是赔偿对方的损失等等,但是如果合同里面没有明确的写明如果发生了违约的行为需要如何赔偿等事宜,可以根据合同法中的相关规定来要求对方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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