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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行政复议法》第14条规定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也可以向国务院申请裁决,国务院依照本法规定作出最终裁决。这也就...
对于申请行政复议,是这样的,比如镇政府就某件事情作出了书面的处理决定,而当事人不服这个决定,可以向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如果仅仅是派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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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对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由申请人选择,可以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②对海关、金融、国税、外汇管理等实行垂直领导的行政机关和国家安全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③对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上一级地方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④对省、自治区人民政府依法设立的派出机关所属的县级地方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该派出机关申请行政复议。⑤对国务院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国务院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也可以向国务院申请裁决,国务院依照本法的规定作出最终裁决。
可以。《行政复议法》第10条第4款。 行政复议被申请人必须具有行政主体资格; 行政主体包括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 而行政机关包括:国务院,国务院组成部门;国务院直属机构;国务院部、委管理的国家局;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职能部门;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派出机关。 其中派出机关包括三种;1.省自治区人民政府经国务院批准而设立的行政公署 2.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而设立的区公所 3.市辖区和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经上一级人民政府批准而设立的街道办事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的有关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在规定期限内向上一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不服广东省工商局具体行政行为的,除可以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申请复议外,也可以选择向广东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不服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佛山市顺德区市场安全监管局履行工商行政管理职责而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可以向同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省工商局提出复议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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