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的有关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在规定期限内向上一级...
《行政复议法》第十二条至第十五条规定非常明确,有向本级政府申请的,也有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的,还有原级复议的。行政复议不存在复核,如果对省级...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级人民政府转送行政复议申请办法如下:为规范县级人民政府转送行政复议申请工作,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行政复议机关是指依照法律的规定,有权受理行政复议申请,依法对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并作出裁决的行政机关。这种组织的特征是:第一,行政复议机关是行政机关;第二,行政复议机关是有权行使行政复议权的行政机关;第三,行政复议机关是能以自己的名义行使行政复议权,并对行为后果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的行政机关。如各级人民政府、各级政府的组成部门包括公安、司法、海关。工商管理、教育、卫生等部门,都可以作为各级政府行政复议机关。
《行政复议法》第十二条至第十五条规定非常明确,有向本级政府申请的,也有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的,一级政府行政复议还有原级复议的。行政复议不存在复核,如果对省级以下行政复议机关作出的行政复议决定不服,应当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如果对省级机关原级复议作出的行政复议决定不服(参看行政复议法第十四条),既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也可以向国务院申请裁决。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40人已浏览
1,467人已浏览
163人已浏览
477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