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1、填写《转让注册商标申请书》。申请书采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规定的书式,写明转让商标的号码、名称,转让人名称、地址,受让人名称、地址、营业执...
驰名商标操作流程: 1、 让企业准备初步的认定资料。(填写《驰名商标认定申请材料摘要》表格,后附) 2、 我司把企业提供的资料初步整理后,把...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驰名商标”又称为周知商标,最早出现在一八八三年签订的《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我国于一九八四年加入该公约,成为其第九十五个成员国。和其他加入《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的成员国一样,依据该公约的规定对驰名商标给予特殊的法律保护,已经成为我国商标法制工作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驰名商标的含义可以概括为:在中国为相关公众广为知晓的商标。
驰名商标认定遵循被动保护和认定原则,申请流程如下: 1、商标注册和工商调查:当事人在商标注册审查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查处商标违法案件过程中,依照本法第十三条的规定主张权利的,商标局可以根据审查和处理案件的需要,认定驰名商标。 2、商标评审:在处理商标纠纷的过程中,当事人依照本法第十三条的规定主张权利的,商标评审委员会可以根据处理案件的需要认定商标驰名。 3、司法认定:商标民事、行政案件审理过程中,当事人依照本法第十三条的规定主张权利的,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案件审理的需要认定商标驰名。
驰名商标作为商标的一种当然也是可以转让的,商标作为知识产权交易的重要组成部分,商标的交易形态比较丰富,除了商标转让、许可、质押以外,在企业并购、合资合作、特许经营等商业活动中,都能存在商标的交易行为。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46人已浏览
143人已浏览
107人已浏览
141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