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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第1048条和《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我国禁止结婚的疾病有以下三个方面: A、患麻风病未经治愈者不得结婚。 B、患性病未经治愈...
《民法典》生效前法律和司法解释的规定,严重遗传性疾病、指定传染病及有关精神病是不能结婚或暂缓结婚的,比如麻风病、精神分裂症、躁狂抑郁型精神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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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婚姻法第7条的规定,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的疾病,应当要禁止结婚。那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主要有以下几这些情况。第一个是严重的遗传性疾病。那么这个是指由于遗传因素先天形成,患者全部或者部分丧失一个自主生活能力。后代在出现的一个风险比较高,医学上认为不宜生育的这个遗传性疾病。那这对诊断患医学上认为不宜生育的这种严重遗传性疾病的,医师应当向男女双方说明情况,提出医学意见,经男女双方同意采取长效避孕措施或者施行结扎手术后不生育的可以结婚。但是规定禁止结婚的一个除外,其实它是两种情况,一个就是说这样的一个严重的遗传性的这个疾病,他有的是可以结婚,他只是说不能,那么我们医生要去向男女双方说明这个情况,那么这个不能生育,其实它不仅仅是你双方的一个意愿,其实也是整个社会对于优生优育的这样的一个要求。那么第二是指传染病,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里面所规定的,比如说艾滋病、淋病梅毒麻风病以及医学上认为影响结婚和生育的其他传染病。那么第三个就是有关的精神病,是指精神分裂症,躁狂抑郁型的一个精神病以及其他重型的一个精神病。那么上面三种情况呢都是属于不能结婚的这样一个疾病。
法律禁止结婚的疾病有: 1.严重遗传性疾病,是指由于遗传因素先天形成,患者全部或者部分丧失自主生活能力,后代再现风险高,医学上认为不宜生育的遗传性疾病。 2.艾滋病、淋病、梅毒、麻风病以及医学上认为影响结婚和生育的其他传染病。 3.精神病,包括精神分裂症、躁狂抑郁型精神病以及其他重型精神病。
我国《民法典》没有把患有疾病作为禁止结婚的条件。只是规定了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将具体情况告知另一方;如果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想要提出撤销婚姻请求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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