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分居后,一方的债务不一定是个人债务,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夫妻关系好或者夫妻关系没有完全破裂分居的,在此期间,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活动...
分居时所欠下的债务如果是用于家庭正常开支,肯定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如果属于债务人私人用途,则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啊。 并且:、一般应当按照夫妻...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在一般情况下,下列债务应认定为个人债务: 1、夫妻双方依《婚姻法》的规定,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此逃避债务的除外; 2、未经夫妻协商一致,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赡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 3、未经夫妻协商一致,独自筹资从事经济活动,而其收入也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4、其他应属个人所负的债务,如婚前个人的债务、一方不合理开支所负的债务。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负的个人债务,不论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还是离婚后,或者是负债方失踪、死亡,均由其个人承担,另一方没有还债义务,当然,如果后来双方补充约定的,按其约定执行。夫妻的婚内债务,不见得就一定是属于共有的债务,因此在清偿之前,最好是先确定该债务的性质,毕竟对于一方的个人债务,另一方并没有偿还的义务,所以在债权人要求另一方来偿债的时候,就是可以拒绝的。但若是认定为夫妻共有的债务,虽然夫妻离婚的时候对债务的承担有约定,但这样的约定也不能对抗债权人。
判断标准除了夫妻共同债务和个人债务情形以外还应当根据分居的实际情况来区别对待。对于夫妻感情良好或夫妻感情并没有完全破裂而是因为工作、医疗、子女就学、培训等客观事由引起的夫妻两地分居,在此期间为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或共同生产、经营活动所形成的债务应认定为共同债务。但是对于夫妻因感情恶化或感情已经完全破裂而分居的,在分居期间所负的债务可慎重考虑为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因为在此情况下的夫妻分居,主观上夫妻间已经丧失了共同生活的愿望,客观上已经结束了共同生活的状态,从而失去了建立夫妻共同财产的基础和条件,夫妻双方的经济关系已经中断,夫妻一方的财产收入已不以双方相互依存为前提,所得财产事实上已经处于分离状态,形成了两个独立的经济生活主体;虽然双方仍是夫妻关系,但这只是身份关系而已。因此,此种情形下的夫妻一方债务若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显然有失公允。
根据法律规定,夫妻在分居期间没有结束婚姻关系,因此一方在此期间所负债务原则上是按照夫妻共同债务处理的。夫妻离婚后,这部分债务需要处理。如果夫妻分居,夫妻一方可以提供证据证明投资债务不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可以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而不是共同债务。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77人已浏览
154人已浏览
123人已浏览
113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