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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农村土地属于村集体所有,所以,如果是公用道路的话,不论是你家还是你邻居家都没有土地的使用权,只有村委才能对土地进行占有和使用。 2、只有...
按照法律规定,农村村民有权从本集体经济组织无偿取得一处宅基地使用权,当孩子长大成人需要分户,只要孩子还是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依然是农业户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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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此房是你母亲的财产,她去世后就是她的遗产应由她的法定继承人继承,包括你、你的三个弟弟,平均分割。你这个离婚的弟弟应得的份额应是与其妻的婚后共同财产,离婚时双方平均分割。对此房不存在你这个弟弟的孩子可以继承的问题。如果你的父亲还在世,情况会与此稍有不同。 2、土地使用权是不能继承的,原使用人去世后,应由土地所有人重新确定土地的承包人。地面附着的财产婚前形成的属婚前的个人财产,婚后形成取得的是双方的共同财产,离婚时双方平均分割。财产的分割与否取决于财产属个人财产还是双方的共同财产,与孩子无任何关系。以孩子的名义要求分割财产是无法律依据的。 只要是婚后取得的收入均是双方的共同财产,离婚时应由双方平均分割。在离婚涉讼时,你弟弟可提供证据线索,请求法院调取存款和买保险的证据。 3、如能证明其有对孩子实施暴力的行为,可要求孩子随你弟弟生活,法院通常会支持。
孩子抚养权的确定原则: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能力的;(2)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5、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6、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 7、一方要求变更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 8、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予准许。
根据你提供的信息解析如下: 1、你父母亲在家庭会议上将事情说清楚了,而且也签订了协议,也就是说你父母亲将宅基地使用权给了你和你哥(也就是分家析产或者是其他原因将宅基地使用权赠与给了你和你哥,属于父母亲对自己儿子的赠与,与其他人无关),那么该宅基地你哥就有处分权,你以10万元算是已经购买了属于你哥的宅基地使用权,你哥签字认可,符合法律规定; 2、你嫂子主张共同建房无法律依据,即使她以当初没有签字为由说只有你哥一个人签字出售宅基地使用权无效,也站不住脚,因为该宅基地使用权是你父母亲申请或者购置的,不是你哥和你嫂子共同申请或者购置的,那么就不属于他们的夫妻共同财产,而是你哥哥的个人财产,你哥个人可以处置该财产; 3、你嫂子当时也亲自收取你支付的10万元现金,那么也能够说明她是知道和清楚这件事情的,再看你所提供的证据当中“嫂子说全家签字没有让她签,但还是让她知道,她说我哥当时(2008左右)神神秘秘的拿回合同,她看到后很生气。”,也能够说明她是知道的这件事情的,也能够说明当初确实是你出资建房; 4、你们在你姐家共同开的家庭会议当中,录音证据也是对你有利,因此,你不用再烦恼; 5、如果你建设的房产还没有将宅基地使用权证以及房产证明变更,建议将宅基地使用权证以及房产证都登记到你名下,这样也会减少一些麻烦; 另外,你们的问题属于家庭内部纠纷,也不是完全以法律规定的处理的,所以建议你们协商处理为好,也不会伤害弟兄妯娌的关系; 以上回答如果对你有所帮助,建议选为最佳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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