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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纠纷,又称经济争议,是指平等主体之间发生的,以经济权利义务为内容的社会纠纷。经济纠纷有两大类:一是经济合同纠纷,如买卖合同纠纷,借款合同...
立案后经济犯罪一般不能撤销,只有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才能撤销: 一、经特赦免除刑罚; 2、犯罪已经过起诉期限的; 情节明显轻微,危害不大,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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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犯罪是指在社会经济生产、交换、分配、消费领域,违反国家经济、行政法规,直接危害国家经济管理活动,依照中国刑法应当受到处罚的行为。然而,情节明显轻微的危害并不大,而不是犯罪。经济犯罪是一种犯罪,因此具有犯罪的一般属性,即社会危害和刑事违法性。此外,经济犯罪还具有以下三个特点:(1)发生在经济领域。也就是说,它发生在国民经济的生产、交换、分配和消费中。(2)主观上是故意的,过失不构成经济犯罪,一般具有寻求非法利润的目的。(3)直接危害国家经济管理活动,不同于侵犯财产所有权的财产犯罪。经济犯罪主要包括两类,一类是破坏社会主义经济秩序的刑法第三章;另一类是我国刑法第五章规定的财产犯罪。(3)直接危害国家经济管理活动,不同于侵犯财产所有权的财产犯罪。经济犯罪主要包括两类,一类,一类是破坏社会主义经济秩序;另一类是我国刑法第五章规定的经济犯罪、贩毒犯罪、贿赂犯罪。
1、经济犯罪案件是由犯罪地的公安机关管辖。 2、如果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更为适宜的,则可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这里的犯罪地包括犯罪行为发生地和犯罪结果发生地。 3、单位涉嫌经济犯罪的,由犯罪地或所在地公安机关管辖。所在地是指单位登记的住所地。主要营业地或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与登记住所地不一致的,主要营业地或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为其所在地。 4、非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实施经济犯罪的,由犯罪嫌疑人工作单位所在地公安机关管辖。 5、如果由犯罪行为实施地或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更为适宜的,也可以由犯罪行为实施地或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
1、在审判过程中,自诉人、被告人患精神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以及案件起诉到人民法院以后,被告人脱逃,致使案件在较长时间内无法继续审理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审理。 2、由于其他不能抗拒的原因,致使案件无法继续审理的,可以裁定中止审理。 3、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在法庭审理过程中,发现不宜适用简易程序情形的,应当决定中止审理,并按照公诉案件或者自诉案件的第一审普通程序重新审理。 4、在自诉案件审理过程中,被告人下落不明的,应当中止审理。被告人归案后,应当恢复审理,必要时,应当对被告人依法采取强制措施。 5、中止审理的原因消失后,应当恢复审理。中止审理的期间不计入审理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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