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需要提供更加详细的情况,以便进行综合分析,针对性地帮助你解决问题。...
根据你的描述,你的房屋已交钥匙,说明房屋已经交付,在房屋交付后买房人可以以下面事由提出退房:1、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2、房屋质...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建议去当地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咨询一下。公共租赁住房不是归个人所有。公共租赁住房是指由国家提供政策支持、专门面向中低收入群体出租的保障性住房,包括一些新的大学毕业生,还有一些从外地迁移到城市工作的群体,用低于市场价或者承租者承受起的价格,是一个国家住房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向新就业职工出租,而是由政府或公共机构所有,各种社会主体通过新建或者其他方式筹集房源
办理房租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手续时,要提交下列材料:1、房地产权证或者其他权属证明;若向外来流动人员出租的,还应附公安部门发放的治安许可证;2、出租人的个人身份证明或企业、其他组织的登记注册证明;如果属共有房屋出租的,还应当提交其他共有人同意出租的证明;委托出租的,应提交委托合同;代理出租的,应提交房屋所有权人委托代理出租的证明;3、承租人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时应提交自己的个人身份证明或者企业、其他组织的登记注册证明。无论是出租人还是承租人,在提交的个人身份证明中,居住在国外的中国公民应当提交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XX、XX的个人,应当提交港、XX居民往来内地通行证;个人,应当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境外企业、其他组织,应当提交经公证或者认证的登记注册证明。房屋租赁合同的一方当事人要求登记备案,另一方不予配合的,要求登记备案的一方当事人可以持租赁合同及自己一方应当提交的材料办理登记备案,房地产交易中心或农场系统受理处应予受理。
要看当地的办事效率,具体可以咨询当地的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公租房申请的相关步骤: 1、受理。对申请材料齐全的,申请点应予以受理,并出具受理凭证。 2、初审。自申请点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初审机构完成初审,提出初审意见。初审合格的提交市公租房管理局复审;不合格的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3、复审。市公租房管理局自收到初审材料之日起7个工作日提出复审意见。合格的进行公示;不合格的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4、公示。复审合格的申请人将在市公租房信息网上进行公示,内容包括收入、住房等相关情况,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市公共租赁房管理局接受实名举报,并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核查。经核查异议成立的,应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5、轮候。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进入申请人轮候库,申请人可在公租房信息网或申请点查询。轮候期间,申请人工作、收入、住房及家庭人数等情况发生变化,应主动和及时向原申请点如实提交书面材料,重新审核资格。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357人已浏览
1,076人已浏览
460人已浏览
3,815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