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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房子产权证书上有无你的名字,有的话视为共同共有;即使没有你的名字,针对婚后升值部分和婚后的按揭款,仍属于你们的共同财产,这个有法律法规的...
一:婚前您的房屋所有权归您单独所有,即使离婚,房屋也是您的。二:离婚的话,不存在配偶,应该称之为前任丈夫(您是不是想以潜伏的名义贷款买房子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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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由夫妻一方在婚前支付首付购买,房屋产权登记在首付支付方名下,但婚后夫妻共同还贷的房屋。按照相关司法解释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房产登记在支付首付款一方名下,离婚房产归登记一方。因此,该种情况下,登记的房产如何分割有法可依。未偿还的贷款为获得房产一方的个人债务,由于婚后是夫妻共同还贷,在离婚房产分割时,需要对另一方进行补偿。如果双方对财产归属有协议的,按照协议内容处理。2、由夫妻一方的父母在婚前全额购买,并将房屋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房屋。如果在婚前购房时,一方父母全额资助自己的子女买房,且将房屋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该房产就属于登记方的婚前个人财产,在离婚房产分割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已经登记的房产。但需要值得注意的是,如果婚前购房时,一方父母只出了部分购房款资助自己的子女买房,剩余购房款由婚内夫妻双方共同按揭偿还贷款的,离婚房产分割时,一般会将房子判归登记一方所有,对于婚内共同偿还的贷款及房子产生的增值,由得到房子的一方对另一方做出补偿。3、由夫妻双方在婚前共同出资购买,但房屋产权登记在一方名下的房屋。在现实生活中,这类情况经常会出现。往往男女双方结婚前,男方为了讨好女方,会将房产登记在女方一方名下。在这种情况下,离婚时房子应该归谁?应该如何分割该房屋?相对来说,如果存在这种情况就比较麻烦。如果登记一方不承认对方有出资行为,或是认定对方的出资属于赠与行为的,法院就很难支持未登记方的请求。也就是说离婚时,未登记方除非有证据证明自己有出资且出资不属于赠与的,才可能请求分割房产,否则最后可能会人财两空。
婚前买房,离婚后房子归属具体如下: 1、婚前、由一方(或一方父母)出资全款购买、写本人(出资方子女)名字的,属个人财产,配偶无权分割。 2、婚前、由一方(或一方父母)贷款购买、写本人(出资方子女)名字、婚后共同还贷的,房子归属产权登记方,由登记方承担房贷,并对另一方就所还贷款和增值部分作一定赔偿。 4、婚前、由一方全款购买、写另一方名字的,属对另一方的赠予,房子归属另一方。 5、婚前、由一方或一方父母贷款购买,或由一方父母全款购买,但写另一方名字的,均属共同财产,平分财产。 6、婚前、由双方出资、但只写其中一方名字的,不考虑贷款因素,如果是同居期间,则房产共有;如果不在同居期间,则按公平性原则具体分析。 7、婚前、由双方出资、写双方名字的,无论贷款与否,属共同财产,一律平分。
房子是婚前你方购买的话,请问房产证是谁的名字,提供相关证据证明的话,一般来说,房子属于您方,不过涉及两个孩子的抚养权问题,法官一般还会考虑到孩子的今后生活问题,请问孩子的抚养权你们怎么协商安排?由于你提供的信息太少,很多关键信息无法确认。(白天来电)这边会根据情况帮助您妥善处理,避免您造成更大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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