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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五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
可以,可以书面形式向法院申请延长举证期限并延后开庭审理。一般情况下,只要有正当的理由(例如:来不及收集证据、当事人在外地出差等等),法院会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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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已经通知对方对方不去,法院会根据你提供的证据进行缺席判决,如果没有通知到对方,法院可以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通知对方,然后再缺席判决。
如果是有可能判处死刑(包括死缓在内)的案件,当事人没有委托律师的,法院应当为其指定辩护律师辩护,当事人已经成年,就是自己的事,开庭法院是不会通知家属的。至于已开庭如果已毕庭(即开完)说明已结束了,不可再委托律师,如果是休庭,是可以委托律师的。另,不论如何,及时打听结果,一审宣判后不服可以再请律师及时上诉。
我国《民事诉讼法》(2021年修正)第一百四十三条关于被起诉了不去会怎么样的规定:“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第一百四十四条规定:“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但是被告必须到庭的,可以拘传。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九条:“人民法院对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所说的必须到庭的被告,是指负有赡养、抚育、扶养义务和不到庭就无法查清案情的被告。见《民诉意见》112条: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规定的必须到庭的被告,是指负有赡养、抚育、扶养义务和不到庭就无法查清案情的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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