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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离婚的时候共同约定把一些东西比如房产过户到孩子名下,这是可以的,属于父母双方对子女的赠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
离婚协议书中财产赠与不可以撤销,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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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夫妻离婚起诉书可以不写财产分割的。 2、夫妻感情破裂,一方起诉离婚的,如果原告认为夫妻双方没有共同财产,或者一方不要夫妻共同财产,或者夫妻之间对共同财产的分割没有分歧,可以不写入离婚的民事诉状。 3、如果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的分割、子女的抚养等问题出现分歧时,人民法院还是要依法审理并作出调解或者判决的。
如果确实是个人财产,且与其他共同财产分配无关,性质上确实属于赠与。 但是,在离婚协议中把个人财产按共同财产处理的赠与方式与普通赠与是不同的。 普通赠与,在赠与完成前是可以反悔、撤销的。 离婚协议中的此类赠与,与离婚密切相关,不但涉及身份关系的变化,一般也会其他财产分配有关。所以,一旦办理离婚登记完毕,离婚协议即生效。即使没完成过户或交付,也不得随意反悔、撤销。从这个角度看,区分是否是赠与,结果上没什么区别。
1、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因履行上述财产分割协议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2、因此,男女双方在离婚时同意赠与房产,登记离婚后,受赠人即有权要求赠与人为其办理赠与房产的过户登记手续,赠与人不得拒绝履行离婚协议的附随义务及主张撤销该项赠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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