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立遗嘱的公证办理,由遗嘱人住所地、经常居住地或者遗嘱行为发生地、事实发生地的公证处受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自然人、法...
遗嘱由遗嘱人到本人住所地或遗嘱行为发生地公证处进行公证。遗嘱人应当填写公证申请表,提交身份证、遗嘱涉及的房地产、交通工具或者其他有产权证明的...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结合立遗嘱人的个人情况、财产情况(手续)、具体案情综合考虑。最好面谈律师,避免因瑕疵而发生不必要的纠纷。
如何办理公证遗嘱在2000年7月1日实施的《遗嘱公证细则》中作了详细规定: 第一,申请。遗嘱人办理遗嘱公证应当亲自到遗嘱人住所地或者遗嘱行为发生地公证处提出申请。亲自到公证处有困难的,遗嘱人可通过书面或者口头形式请求有管辖权的公证处指派公证人员到其住所或者临时处所办理。申办遗嘱公证,遗嘱人应当填写公证申请表,并提交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身份证件以及遗嘱涉及的不动产、交通工具或者其他有产权凭证的财产的产权证明,此外遗嘱人还需提交公证人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 第二,审查。根据《遗嘱公证细则》 第十七条规定,公证处从以下几方面进行审查:遗嘱人是否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是否真实;遗嘱人所处分的财产是其个人财产;遗嘱内容是否违反法律规定和社会公共利益,内容是否完备,文字表述是否准确,签名、制作日期是否齐全;办证程序是否符合规定。 第三,出具公证书。通过审查的,公证处应当出具公证书。公证遗嘱采用打印形式。遗嘱人根据遗嘱原稿核对后,应当在打印的公证遗嘱上签名。
当地司法局公证处,否则均为不受法律保护的遗嘱。在自己家就可以了,找两个人作见证人,觉得不安全的话,再找个律师做见证。或者到公证处公证。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