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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释二》第二十条规定了在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的三种情形,即(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
对于夫妻共有的房产,如何分割首先由双方协商,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1)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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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共有房产在离婚时一般由当事人自行协商分割; 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并照顾女方和子女权益的原则判决,一般判决房屋归一方所有,分得房屋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价值的补偿。
解释二第二十条规定了在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的三种情形,即(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法院判决离婚的标准是夫妻感情破裂,与双方是否对财产分割达成一致没有关系。双方对财产分割达不成协议的,法院可以对财产分割问题进行判决。离婚时不免涉及房产归属问题。如果确实是夫妻共同房产的,离婚时一般按适当照顾女方和子女原则,平均分割。办理房屋产权转移登记,可以在离婚前,也就是婚姻存续期间进行,也可以在离婚后,持离婚证及离婚协议办理。因为离婚而进行产权变更的,免征契税、个税以及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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