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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释二》第二十条规定了在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的三种情形,即(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
夫妻共有财产离婚协议的分割方式: 第一,房屋可以约定为一方所有,业主可以给予另一方适当的补充; 二是出售房屋,平均分配所得价款,或协商其他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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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离婚时房产判定为个人财产还是共同财产,以购房发票日期为准还是产权证日期为准?答:以发票日期。2、我家的第一套房为他婚前买的(发票日期为婚前),房产证和土地证婚后取得,在他名下。婚后共同还房债4万元,但无证据。离婚我有权利分割吗?如何分割?答:如果不能举证,就是他的了。3、第二套房为我单位集资建房,婚前交了一部分集资款,婚后又交了一部分(还使了两人的工龄),两证婚后取得,在我名下。现在房产增值了,A.按投资比例分割吗?B.按共同财产每人一半?C.将房产折成钱,提出婚前集资款数额给我,剩下的两人分?答:共有财产,平均分配的可能性大。4、婚后借给他亲戚的钱,有银行取款凭据和汇款凭据,能作为借款证据吗?答:如果对方不承认则很难。5、离婚诉讼案开庭哪些法庭人员参加?答:双方当事人、诉讼代理人、审判人员、书记员。
《解释二》第二十条规定了在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的三种情形,即(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离婚后夫妻共同房产双方平分,如果只是其中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则归各自所有。若双方对房子分割有约定的,应当按照双方的约定分割。《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3)》第四条婚姻关系存在期间,配偶要求分割共同财产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下列主要原因除外,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1)一方已隐藏、转移、卖出、被摧毁、哄骗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2)具有法定支持义务的人必须接受重大疾病治疗,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第五条配偶婚后个人财产所产生的收入,除窒息和自然欣赏外,还应当确认为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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