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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财产公证范围的财产按公证该归谁就归谁.婚后的存款没有特别约定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应该对等分割.房子男方父母买看登记谁的名字,如果登记父母名就...
1、男方可涉嫌抽逃资金罪;2、按照份额比例补缴出资;3、债权可以向女方追偿,内部约定不对外,女方赔偿以后可依约定向男方追偿;4、女方除了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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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问题的确很难处理,我先抛块臭砖: 因为我国法律对不动产采用的是登记制度,既公示制度,所以该房屋的产权人应为你儿子,但因此房屋你儿子没有出资,你有证据证明是你出资购买,而且没有赠与你儿子的意思表示,你儿子取得了这套房子,属于不当得利,应当返还你的购房款。你儿子和媳妇离婚时在分割房屋时,应当共同偿还房子的债务,既你的购房款。
你讲的太笼统了。 无论是否一次性付款,只要是婚前买的,并且房产证是你儿子个人的,房子的产权也就永远是你儿子个人的,除非你儿子自己处分了他自己的权利;婚后,夫妻两人共同偿还的贷款当然如果离婚的话,对方有权要求你儿子偿还。还有就是,对于房子婚后增值的部分,对方是可以要求分割其财产价值的。 当然这都是在没有财产约定的前提下,你的意愿都是可以约定的。
既然你父母出了钱,你也和他一起还款,不写上你的名字是不合理的,重视感情的话,就应该写上你们两人的名字。如果产证上不写你的名字,就写个协议吧,如果协议再不写,那就问题大了。如果你同意产权证上不写你的名字,也不写协议,那已经很被动了,只有好好保存你父母出资的证据(通过银行划款,让卖方写收条)和你以后还贷的证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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