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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公式: 实付工资=税前工资-(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住房公积金)-个人所得税 缴费工资基数:上一年度的月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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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伤险的工资基数是职工的工资总额,而用人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工伤险数额则是单位职工工资总额与单位缴费费率的乘积。单位应在用工后及时为职工缴费,而职工个人不需要进行缴纳。 2、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八条工伤保险费根据以支定收、收支平衡的原则,确定费率。国家根据不同行业的工伤风险程度确定行业的差别费率,并根据工伤保险费使用、工伤发生率等情况在每个行业内确定若干费率档次。行业差别费率及行业内费率档次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制定,报国务院批准后公布施行。 第九条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定期了解全国各统筹地区工伤保险基金收支情况,及时提出调整行业差别费率及行业内费率档次的方案,报国务院批准后公布施行。 第十条用人单位应当按时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个人不缴纳工伤保险费。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的数额为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乘以单位缴费费率之积。对难以按照工资总额缴纳工伤保险费的行业,其缴纳工伤保险费的具体方式,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缴纳基数有两种情况:1、自己经营的房地产原值扣除10%~30%后的馀额征收,具体扣除多少要看当地省政府的规定,全年按馀额的1、2%征收2、租赁住宅按租金收入征收,按租金收入的12%征收。无租金免费提供给承租人使用的,按1来交。
1、劳动合同中约定了每月固定工资数额 在这种情形下,还需要区分以下两种情况:①劳动合同中仅约定了每月固定工资数额,如每月工资10000元,此时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也应以该固定工资数额确定。但若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工资标准与实际发放的不一致,通常以实际发放的工资标准为准,《上海市企业工资支付办法(2016)》亦如此规定;②劳动合同既约定了每月的固定工资数额,还同时约定了加班工资计算基数,此时则需要看这两者是否存在差别。如果加班工资计算基数高于该每月工资数额的,那么该约定应是有效的;但,如果加班工资计算基数低于该固定工资数额甚至低于企业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的,那么该约定会可能会因违反《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的立法目的及相关强制性规定,损害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从而被认定为无效。 2、劳动合同中未约定工资数额或标准的 在这种情形下,如果用人单位在工资确认单或是其他书面材料中有确定工资数额或标准的,则加班工资计算基数应以该数额或标准确定,一般与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工资数额或标准的处理方式相同。但,双方既无劳动合同相关约定也无任何其他书面材料确认工资数额或标准的,则应以劳动者每月实际所获工资数额为标准确定加班工资计算基数。 3、用人单位实行结构制工资 结构制工资,如前文所述劳动者每月工资由多部分组成,且实际发放过程中每月数额可能不固定。这种工资形式既可能会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也可能会在劳动合同以外的诸如工资确认单、绩效确认书等材料中予以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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