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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不高于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的最高贷款限额。 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不高于购房首付款后所剩购房款。同时,不高于贷款公式计...
利率是由央行统一规定的,各商业银行执行。让我们以住房按揭贷款利率来计算下面这个例子。 存款利息=本金*利率*期限(注意,央行公布的利率都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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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积金贷款即指个人住房公积贷款,是各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用申请公积金贷款的职工所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委托商业银行向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和在职期间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离退休职工发放的房屋抵押贷款。 2.《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七条申请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应当提供担保。 第二十八条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保证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的前提下,经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可以将住房公积金用于购买国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不得向他人提供担保。
1、申请:向住房公积金管理核心提交住房公积金贷款书面申请书。 2、初审:初审合格后由管理核心出具《抵押物审核评估通知单》。 3、评估:申请人接到《抵押物审核评估通知单》后,拿着该通知单到指定的评估机构,对将要购买的房屋进行价值评估。 5、办理担保手续。 6、签订借款合同。
1、贷款申请 借款人持本办法第七章所列证明材料向受委托银行提出申请,并如实填写《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审批表》。 2、贷款审批 各受委托银行及公积金管理中心贷款经办人、复核人对借款人提供的贷款资料审查并对其资信情况进行考察后,签署意见,按分级审批制度进行审批。经审批准予贷款的,向受委托银行出具《委托贷款通知书》及《借款人明细表》,明确贷款的对象、金额、期限、利率等内容。 3、合同签订 委托银行依据《委托贷款通知书》通知借款人,借款申请人自接到银行同意贷款的通知之日起5日内到管理中心签订《借款合同》、《抵押合同》、《质押合同》或《保证合同》,并办理有关抵押、质押登记手续。借款申请人、配偶及保证人(有关第三人)须持身份证亲自到场办理签字手续。各经办银行应由两名以上工作人员当面就申请人提供的申请资料、证件的种类和份数审验无误,并监督有关人员亲自签字。 4、发放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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