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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该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 (2)双方当事人依法登记结婚,现今仍然维持该状况; (3)双方当事人持有本人的常住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4...
(1)该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2)双方当事人依法登记结婚,现今仍然维持该状况;(3)双方当事人持有本人的常住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4)当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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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办结婚证要满足的条件: 1、本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 2、当事人依法登记结婚或离婚,现今仍然维持该状况; 3、双方持有本人的常住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4、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被领婚姻登记证声明书》。婚姻登记档案遗失的,当事人应提交能够证明其婚姻状况的证明。户口簿上夫妻关系的记载、单位、村(居)民委员会或者近亲属出具写明申请人婚姻状况的证明可以作为申请人婚姻状况证明使用。补办《结婚证》不需要夫妻共同去办理。
据某平台非全面性调查数据显示,每一百对夫妻当中,就至少有一方遗失过。虽然说证的使用频率不高,但是遇见、孩子上、等情况,没有结婚证还真挺麻烦。根据我国《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结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补领结婚证的条件有如下几项: 1、本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 2、当事人依法登记结婚,现今仍然维持该状况; 3、双方持有本人的簿和居民身份证; 4、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声明书》。婚姻登记档案遗失的,当事人应提交能够证明其婚姻状况的证明。比如户口簿上夫妻关系的记载、单位、村(居)民委员会或者近亲属出具写明申请人婚姻状况的证明,都可以证明申请人的婚姻状况。 5、因故未能亲自到的可委托他人办理,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委托办理时应提交公证的当事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书,应当写明当事人办理婚姻登记的时间及承办机关、目前的婚姻状况、委托事由、受委托人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码,受委托人应当同时提交本人的身份证。
1、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2、第一千零五十条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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