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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担保权人同意,那么一般情形下,到期债权可以作为担保方式。根据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六条的规定,担保物权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
如果担保权人同意,那么一般情形下,到期债权可以作为担保方式。根据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六条的规定,担保物权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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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以下简称《查封、冻结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一款规定了财产保全期限。第一类是冻结银行存款等资金的最长期限为六个月,第二类是查封、扣押动产的最长期限为一年。第三类查封房地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最长期限为两年。为了明确规定保全到期债权的期限,没有明确规定保全到期债权应纳入上述三类中的哪一类。由于财产保全裁定自被人民法院作出以来具有法律效益,因此裁定应明确财产保全期限。
担保人到期债权能保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人民法院对债务人到期应得的收益,可以采取财产保全措施,限制其支取,通知有关单位协助执行。第一百五十九条规定,债务人的财产不能满足保全请求,但对他人有到期债权的,人民法院可以依债权人的申请裁定该他人不得对本案债务人清偿。该他人要求偿付的,由人民法院提存财物或者价款。
债权担保的表现方式:提供抵押品、质押品、留置权、交付定金等。抵押不需要转让财产占有;质押需要将财产出质给债权人;留置权要求债权人合法占有债务人的动产;交付定金需要债务人向债权人交付一定数额的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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