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三项赔偿,分别计算。十级工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7个月本人缴费工资。劳动合同终止或者合同解除后还有各3个月本市月平均工资的一次性医疗补助费和...
《工伤保险条例》中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1.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6个月的本人工资;2.劳动合同期满...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首先,申请工伤鉴定,确认伤残等级后是确认赔偿的基础。参照《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 第二,主要理赔范围包括享受工伤医疗待遇,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住院伙食补助费,辅助器具,医疗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生活护理费等。 第三,参照《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四条,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具体规定进行赔偿。 第四,如果协商不成,带好相关资料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直接到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仲裁委提出劳动仲裁。
公司未交保险的,全部赔偿由公司承担。 七级伤残恐怕远远不止12个月的本人工资,那只是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另外还需要支付一次性医疗及就业补助金(按江苏省的规定,这个与职工的工资、当地的寿命及职工年龄有关)。 本办法所称本人工资,除本办法第二十三条从难以安排工作时起算外,应当从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时起算,为起算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低于同期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同期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没有参加社保及工伤保险的,由用人单位参照工伤保险条例进行赔偿。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二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二级伤残为22个月的本人工资;(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二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28人已浏览
110人已浏览
372人已浏览
375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