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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行业开增值税普通发票税率是11%。 1、一般纳税人以清包工方式提供的建筑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依照3%的征收率计税。 以清包工方...
普通建筑业增值税发票税率为11%。《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进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36号):附件2《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相关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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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行业开增值税普通发票税率是11%。 1、一般纳税人以清包工方式提供的建筑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依照3%的征收率计税。 以清包工方式提供建筑服务,是指施工方不采购建筑工程所需的材料或只采购辅助材料,并收取人工费、管理费或者其他费用的建筑服务。 2、一般纳税人为甲供工程提供的建筑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依照3%的征收率计税。 甲供工程,是指全部或部分设备、材料、动力由工程发包方自行采购的建筑工程。 3、一般纳税人为建筑工程老项目提供的建筑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依照3%的征收率计税。
总包方应按向建设方收取得价款全额开具建安发票。分包方按向总包方收取的价款向总包方开具建安发票。人按照本条例第五条规定扣除有关项目,取得的凭证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该项目金额不得扣除。总包方将建筑工程分包给分包方,总包方可以其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其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作为营业额计缴营业税。总包方应取得分包方开具的发票作为扣除凭证,未取得发票的,不能差额缴税。《发票管理办法》第十九条,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营业税暂行条例》第五条,纳税人的营业额为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但是,下列情形除外:纳税人将建筑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以其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其支付给其他单位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为营业额;第六条,纳税人按照本条例第五条规定扣除有关项目,取得的凭证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该项目金额不得扣除。《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条例第六条所称符合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凭证(以下统称合法有效凭证),是指:支付给境内单位或者个人的款项,且该单位或者个人发生的行为属于营业税或者征收范围的,以该单位或者个人开具的发票为合法有效凭证。
建筑企业可以同时开3%和11%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对于建筑企业《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注明的合同开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的建筑工程老项目,以及清包工、甲供材建筑项目,可选择简易计税办法,按3%的征收率计税,当然是按3%开具增值税发票。而对于2016年5月1日及以后的一般计税项目,则依照11%的税率计税,与简易计税办法可同时存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2《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建筑服务。1.一般纳税人以清包工方式提供的建筑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以清包工方式提供建筑服务,是指施工方不采购建筑工程所需的材料或只采购辅助材料,并收取人工费、管理费或者其他费用的建筑服务。2.一般纳税人为甲供工程提供的建筑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甲供工程,是指全部或部分设备、材料、动力由工程发包方自行采购的建筑工程。3.一般纳税人为建筑工程老项目提供的建筑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建筑工程老项目,是指:(1)《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注明的合同开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的建筑工程项目;(2)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注明的开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的建筑工程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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