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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包方应按向建设方收取得价款全额开具建安发票。分包方按向总包方收取的价款向总包方开具建安发票。人按照本条例第五条规定扣除有关项目,取得的凭证...
总包方应按向建设方收取得价款全额开具建安发票。分包方按向总包方收取的价款向总包方开具建安发票。人按照本条例第五条规定扣除有关项目,取得的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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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计税营业额和税收征收管理问题建筑承包工程以承包工程收入额为营业额,承包人纳税的总承包人承包工程或承包他人的,以工程的全部承包额减去支付给承包人的价格后的馀额为营业额。不论是总承包还是分包工程,统一由工程所在地税务机关负责征管。 二,发票开具问题;不论是总承包还是分包工程,结算时都应到工程所在地税务机关开具发票并即时完税。承包人向总承包人征收承包工程款时,向当地税务机关发行发票纳税,总承包人向建设公司征收全额工程款时,以承包人发行的发票为承包工程纳税的依据减去,馀额征收税款。税务机关在发行全额发票时,应在发票存根连接上注明承包工程发行发票的金额和轨道号码。
总承包商应向建设者收取全额支付建设发票。分包方按向总承包方收取的价格向总承包方发行建设发票。纳税人按本条例第五条规定扣除有关项目,取得的证件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不得扣除该项目金额。总包方将建筑工程分包给分包方,总包方可以其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其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作为营业额计缴营业税。总承包方应取得承包方发行的发票作为扣除证明书,未取得发票的,不得以差额纳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所有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在购买商品、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支付款项,应当向收款方取得发票。 因此,公司在支付工程款时应当索取发票。按照《营业税暂行条例》规定,建筑业劳务的纳税地点为建筑业劳务发生地缴纳营业税,因此,施工单位应当在建筑项目所在地开具发票或向建筑项目所在地主管地税机关申请代开发票。 代开发票的流程和资料要求: 一、纳税人到建筑项目所在地主管地税机关办税服务大厅领取并填写《代开发票申请表》一份 二、纳税人应提供资料 1.1)申请代开发票人的合法身份证件 2)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复印件 2.需报送的资料 1)付款方对建筑劳务品名、单价、金额等出具的书面确认证明,或建筑安装合同; 2)异地施工的,施工单位机构所在地主管地税机关开具的《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 三、税务机关承诺时限 提供的资料完整、填写内容准确、各项手续齐全的,当场办结。 四、税务机关采取“先缴税、后开发票”办法,普遍采用一窗式服务,即,一个窗口完成缴税、代开发票事项。综合税率大约在5.8%左右,各地不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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