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三条规定:“本条例所称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是指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
交强险是赔偿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其他受害人的损失的。本车即是指投保车辆,车上人员是指交通事故发生时在该车上乘坐的司乘人员。...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交通故责任强制保险赔偿的责任主要是第三者。对第三方的损失进行赔付。本车上的人员不是属于第三方,是属于车上人员责任险。如果是你是受害者(第三方),那么肇事方就会对你的车上人员进行赔付。就享有交强险责任赔付。
根据我国《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的规定,交强险的被保险人不是车辆,也不单单只是机动车辆的所有权人,而是:“投保人及其允许的合法驾驶人”。其中交强险的投保人也不仅仅只有机动车的车主,而且还包括机动车的管理人。 根据该规定,车主所允许的合法驾驶人(意指持有合法有效的、能驾驶相应车型的驾照),也是交强险的被保险人。当被保险人在使用被保险机动车(注:该车不是法律意义上的被保险人)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遭受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交强险承保保险公司应按照交强险合同的约定对每次事故的损失在其赔偿责任限额内承担赔偿责任。
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三十九条之规定:无偿乘坐他人车辆,在无偿搭乘他人车辆期间,因交通事故受到损害,如能证明其搭乘经车辆驾驶员或车辆所有人同意,应比照客运车辆发生道路交通事故致乘客遭受损害的情形酌情处理。第三十七条规定:客运车辆发生道路交通事故致乘客遭受损害,如果乘客对交通事故的发生没有过错,乘客可以起诉承运人,要求进行赔偿。承运人在赔偿了乘客的损失之后,如认为有必要,可以侵权损害赔偿为由,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追究事故责任人的赔偿责任。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381人已浏览
181人已浏览
142人已浏览
775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