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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规定工伤鉴定后取钢板公司能报销的,工伤认定后是否能评定伤残等级,要看伤情是否稳定了,伤残等级鉴定职能在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程序主要分...
因为工伤,一年后拆除钢板医疗费、误工费等费用仍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承担。 《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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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规定不可以,但是只要已经与对方达成赔偿,在后期取钢板时可以直接持社保卡(或者新农合证)到医院按比例交费用就行了
1.一级医院,超过起付标准到最高支付限额的部分可报销九成; 2.二级医院,起付标准以上到1万元的部分可补偿85%;超过1万元到最高支付限额的部分可补偿九成; 3.三级医院,超过起付标准到五千元的部分可补偿8成;五千元到1万元的部分可补偿85%;超过1万元到最高支付限额的部分可补偿九成。 4.退休人员在以上报销比例的基础上可再增加5%。
《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伤情相对稳定就可以做劳动能力鉴定(伤残鉴定)。但有些地方出于保护职工权益(特别是农民工权益)规定钢板取出后才能做伤残等级鉴定。主要是考虑取钢板费用和防止取钢板后残情加重。比如,一个农民工受伤,用工单位没与之签订劳动合同,不给申请工伤认定,职工近亲属申请仲裁确定的事实劳动关系,认定为工伤,腿上打着钢板,如果钢板没取出就定残级,用工单位一次性赔付后,再取钢板的费用和钢板取出伤情加重不好处理,追要困难单位不存在没地方追要等。规定钢板取出才可做鉴定即可避免这种情况发生,也可让受伤职工延长停工留薪期到钢板取出,由用人单位每月发工资生活有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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