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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住宅房屋拆迁时,如果拆迁范围内的房屋实际被用于经营商用,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城镇房屋拆迁工作维护社会稳定的紧急通知》规定,拆迁方...
在坟地搬迁的补偿方面,目前并没有统一的规定,需要参考当地政府所制定的相关规定来进行确定。如果土地是通过土地管理法进行征收的,那么会按照被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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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门面房拆迁的补偿问题,各地应根据房屋的经营情况、经营年限以及纳税等实际情况,给予适当的拆迁补偿。如果拆迁范围内的房屋是已依法取得营业执照的营业性用房,应根据其经营状况、营业年限以及纳税等情况,参照周边类似门面房的市场价格给予补偿。 2、《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规定,被征收房屋或其类似房地产如有经济效益,应选用收益评估法进行评估。 3、《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对于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应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虽然这些文件是对城镇房屋的具体规定,但拆迁的精神同样适用于农村房屋。因此,对于门面房的拆迁,可以对实际的经营损失进行补偿,并且门面房本身可以参照周边类似门面房的市场价格进行补偿。
是的,房屋的性质是可以改变的,但必须经过房产管理部门的登记。即以房产登记为依据。当需要改变房屋使用性质及时向房产管理部门申请变更登记,经高核准变更登记后,以其变更后的房产性质为准。但工商局不是房产管理部门,所以,“XX已经将此处登记为经营性用房”不属于房产房产变更登记,即不能改变房产的性质。如果该房的房产登记还是“住宅”,那么,现在依然是按住宅拆迁。凡是有营业执照的经营单位,在拆迁时都可以请求迁移补偿经营赔偿,但这与房产的性质和房屋产权没有关系,租的房子都有。
关于对住宅性质实际用于经营商用的房屋拆迁时,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城镇房屋拆迁工作维护社会稳定的紧急通知》规定:“各地要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对拆迁范围内产权性质为住宅,但已依法取得营业执照经营性用房的补偿,可根据其经营情况、经营年限及纳税等实际情况给予适当补偿。”应当根据你的经营情况、经营年限及纳税等实际情况给予适当补偿。特别提示:如果认为补偿标准过低,一定不要签订任何补偿协议,可以通过申请复议和行政诉讼等法律程序争取提高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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