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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于工伤。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向人社局提出工伤认定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劳动者在上下班的过程中,由于自身的原因发生意外情况,导致摔倒受伤的,此时一般是不能认定属于工伤。因为劳动者摔伤是因为自己没有注意相关环境导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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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你可以申请工伤。《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你是在工作时受伤的,符合第一款。 第二,工伤认定。单位申请时限是自你受伤害之日起30天内,你个人和单位工会组织申请的时限是一年内,向你单位所在地区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你要提交的材料有1、工伤认定申请表2、与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 3、医院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 第三、劳动能力鉴定,在你的病情基本稳定后向当地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申请,根据你的描述参照《工伤评残标准》,伤残等级可能是八级的样子,当然这得等你完全治疗完毕,情况稳定后才能确定。 第四、享受工伤待遇,根据你的伤残等级确定,有些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如:医疗费、康复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有些是直接由单位支付的,如:伙食补助、交通食宿、停工留薪待遇、一次性医疗补助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等。以上各项待遇标准你可以参照《工伤保险条例》,都有具体规定。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所以,只有在下班回家路上发生的不是你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才能被认定为工伤。如果是因为自己摔倒或者被第三人殴打等原因所造成的伤害(包括骨折),是不能够被认定为工伤的。
下班回家路上摔了骨折不算工伤。职工上下班途中遭受伤害,可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的,只有两种情形:1、上下班途中,在合理的时间与路线,遭受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六)项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2、参加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二)项规定,视同工伤。职工上班路上被绳子刮倒摔伤,显然不属于这两种情形,不能认定为工伤或视同工伤。职工下班途中摔伤显然不属于上述两种情形,不能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第十五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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