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建设单位违反本规定第二十六条,在安装、配置消防产品前,未按照规定抽样送具备相应资质的检验机构检验,或者送检消防产品经检验不合格后未更换为合格...
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按照各自职责依法查处:(一)生产、销售或者使用不合格或者...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消防产品目录由公安部消防局制定并公布。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根据本规定和消防产品现场检查判定规则,实施现场检查判定。对现场检查判定为不合格的,应当在三日内将判定结论送达被检查人。被检查人对消防产品现场检查判定结论有异议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在五日内依照有关规定将样品送符合法定条件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进行监督检验,并自收到检验结果之日起三日内,将检验结果告知被检查人。检验抽取的样品由被检查人无偿供给,其数量不得超过检验的合理需要。检验费用在规定经费中列支,不得向被检查人收取。
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暂时停止生产活动超过3个月的,应当向县级人民政府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报告。重新恢复生产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应当对其生产条件进行核查,符合法定条件后方可恢复生产。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543人已浏览
1,980人已浏览
1,240人已浏览
1,805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